来源: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 2012-07-06
最近,全国一些教育单位收到所谓的《关于举办“2012全国中小学生创新大赛暨知识产权宣传教育活动总决赛”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其中把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列为主办单位之一,为此特声明如下:
一、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从未与“中国青少年心理化教育中心”和“中国创新教育研究会”有任何联系。更没有与这两个单位共同开展所谓的“2012全国中小学生创新大赛暨知识产权宣传教育活动总决赛”活动。
二、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法定的业务范围是资助、培训、表彰奖励教师和教育工作者。从未主办和参加过以学生为对象的任何活动。
三、《通知》中加盖的“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”的公章是《通知》发出单位私刻和伪造的;《通知》中提到的马国忠与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没有任何关系,更不是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副理事长。
对于上述违法行为,我会将通过法律渠道追究当事单位和当事人的法律责任。
四、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再次重申:凡加盖我会公章发出的任何文件,必须有我会秘书处的咨询电话和联系人(010-66059552、马福如、王淑慧)。凡无我会秘书处咨询电话和联系人的均为伪造冒用的违法行为。提醒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提高警惕,切勿上当受骗。
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
2012年7月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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